A:因為政策重點是「負擔能力」,而不是「單價高低」。如果以115年桃園公告每月最低生活費17,186元之2.5倍~3.5倍具有負擔貸款能力來推估:年輕夫妻雙薪收入介於85,930~120,302者拿四分之一(即每月21,483元~30,076元)付貸款為可負擔住宅的適合對象,假設二成自備款、八成貸款,利率2.185%,貸款30年的條件下,可以負擔總價709萬元~993萬元的房子;按市府規劃的可負擔住宅大約25坪二房型~35坪三房型;所以大約相當於「市場概念的每坪28.4萬元」。實際售價仍以未來公告為準。